【#中考# #2024年云南怒江州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錄取公告#】®無憂考網(wǎng)從怒江教育體育了解到,2024年云南怒江州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錄取公告公布,相關事宜詳情如下:

為認真做好我州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錄取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志愿填報時間及方式
(一)填報時間及確認時間
全州2024年初中畢業(yè)生填報志愿時間及確認時間為7月6日8:30至7月9日18:00?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進行志愿填報并確認。各縣(市)、各學?筛鶕(jù)情況確定具體填報時間及確認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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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志愿填報。報考普通高中(含州外公辦高中)的考生登錄“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錄取管理系統(tǒng)”學生端,輸入省網(wǎng)學籍號和密碼登錄(默認密碼為學籍號后8位),并根據(jù)《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統(tǒng)使用說明(考生)》進行普通高中志愿填報。中本“3+4”貫通培養(yǎng)中職階段招生錄取工作在“初升高招生系統(tǒng)”中進行。
2.中職學校志愿填報。報考滬滇協(xié)作、五年制高職(大專)、中等職業(yè)學校的考生登錄工作網(wǎng)(www.ynzs.cn),用報名時所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進行志愿填報,填報完畢點擊“保存”。報名確認點(學校)同時進行確認,打印紙質的《初中畢業(yè)生升學志愿表》并由考生及家長簽字確認。填報志愿時,考生應慎重選擇,填報的志愿一經簽字確認即作為機密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更改。
。ㄈ└咧须A段學校招生志愿確認
1.考生自行通過云南省初升高招生管理系統(tǒng)“學生志愿自主確認”功能確認志愿。2.憑《準考證》到學籍所在學校確認志愿。3.憑《準考證》到學籍所在縣市招生考試機構確認志愿。 考生可在以上三種志愿確認方式中選擇一種確認志愿。只有通過確認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確認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確認志愿;確認后,在志愿填報截止時間之前,考生憑《準考證》到學;驅W籍所在縣市招生考試機構申請更改志愿;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不允許更改志愿。
二、錄取程序及完成時間
(一)2024年我州普通高中錄取分四個批次進行
第一批次為省級公辦高中面向怒江統(tǒng)招計劃(云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云南民族中學、云南民族大學附屬中學),設1個學校志愿1個專業(yè)志愿。
完成時間:7月12日—13日。
第二批次為云南師范大學附屬怒江州民族中學招生計劃,設1個學校志愿1個專業(yè)志愿。
完成時間:7月14日—15日。
第三批次為云南省中本“3+4”貫通培養(yǎng)面向怒江統(tǒng)招計劃,設2個院校志愿各1個專業(yè)志愿。
完成時間:7月16日。
第四批次為州內其他高中(含民辦)招生計劃,設3個學校志愿各1個專業(yè)志愿。
完成時間:7月17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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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州外中等職業(yè)學校、五年制高職院校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進行。怒江州民族中等專業(yè)學校由州招考辦組織錄取,蘭坪縣職業(yè)中學由蘭坪縣招考辦組織錄取。中等職業(yè)學校(含五年制大專)志愿設置按省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設置一個“中職批”,中職原始志愿采用1個學校+6個專業(yè)方式填報,五年制大專設5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中職設10個學校、每個學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
按照《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等職業(yè)學校秋季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30日前,完成三年制中職(普通中專、職業(yè)高中、技工學校)錄取,10月31日前,根據(jù)實際情況,開展補錄工作。
三、錄取查詢及錄取通知書發(fā)放
(一)每批次結束后,縣(市)教育體育局將錄取名冊下發(fā)至屬地高中學校,由學校通知至各考生。
。ǘ┢胀ǜ咧袖浫〔樵兎绞剑轰浫〗Y束后,考生登錄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統(tǒng)學生端(csgx.ynjy.cn)查詢。
(三)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方式: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由錄取學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ㄋ模┲新殻ㄎ迥曛聘呗殻╀浫〔樵兎绞剑好枯喭稒n錄取結束后,省招生考試院將在“云南省招考頻道”(www.ynzs.cn)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使用高中階段信息采集時的登錄賬號和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五)中職(五年制高職)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方式:統(tǒng)一由各確認點(初中畢業(yè)學校)打印《錄取通知書》,加蓋各縣(市)招生考試機構“錄取專用章”后發(fā)放。
四、招生錄取工作重要提醒
(一)嚴肅招生紀律
招生工作紀律“九個嚴禁”:
1.嚴禁以行政手段違規(guī)干預考生填報志愿。
2.嚴禁威逼、誘導、誤導考生填報志愿。
3.嚴禁任何學校(單位)擅自修改考生填報志愿信息。
4.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提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免試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
5.嚴禁學校校長、班主任、招生人員參與公(民)辦學校、社會機構有償招生。
6.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7.嚴禁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8.嚴禁各縣(市)用調整職務、調離崗位、取消進職加薪等行政手段限制公職人員子女志愿填報、截留生源。
9.嚴禁違背考生意愿,*生填報志愿,限制和強迫考生填報志愿。
(二)嚴管考生學籍
州招考辦錄取結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的依據(jù),未經州招考辦辦理錄取手續(xù)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得為其注冊普通高中學籍,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認定。州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公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考生統(tǒng)一填報的志愿和中考成績組織錄取。任何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招收未填報志愿的學生。
五、怒江州各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咨詢服務及舉報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