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有關考生:
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以下簡稱“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4〕11號)、《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8號)要求,現(xiàn)將廣州市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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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級資格廣州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線上成績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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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成績復查申請,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能受理申請。
2.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考試地區(qū)、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信息,信息錯誤將無法進行復查。
3.復查僅向考生提供2024年度考試科目的明細分值。復查結果考生可自行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查詢。成績復查需要一定的時間,上述時間為申請復查時間,非復查結果答復截止時間,請考生耐心等待。
二、資格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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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試科目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成績合格單。
(二)復核條件
1.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穗財會〔2023〕8號文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具備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轉換工作崗位后申請轉系列評審的人員。
2.上述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yè)資格,是指審計師、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類)、統(tǒng)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chǎn)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學歷或學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上述學歷或學位應于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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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申請時間為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忌卿洀V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復核結果請考生自行在該平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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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及考生簽名的《2024年度全國會計高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不蓋章)。該表以考生報名時所填信息生成,無法作任何修改?傻卿浫珖鴷嬞Y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考生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3.學歷或學位證書。
4.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5.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名的《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附件1)。
6.考生簽名的《考生承諾書》(附件2)。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使用原件拍照,圖片需居中、規(guī)整、清晰),格式應為.jpg或.jpeg。
三、其他事項
(一)考后資格復核通過考生成績合格單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index.jsp),點擊首頁左側“考試合格信息查詢”模塊下載(制證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
。ǘ┤鐓⒓訌秃丝忌彰、證件號碼、性別、出生年月、照片等五項信息有誤的,可將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聯(lián)系方式發(fā)至gzczkjc@163.com進行修改。
(三)咨詢電話:020-12345,020-38923584。
附件:1.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doc
2.考生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