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司法考試費用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交納考試費期限內及時辦結網(wǎng)上支付手續(xù),網(wǎng)上交納考試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0日。經(jīng)市物價管理部門核準,考試費為220元。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后,不得更改報名地。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考試費。需要考試費定額收據(jù)的,由報名人員在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打印的報名憑證到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天津市南開區(qū)水上公園北道52號)領取。
更多信息請見:天津市司法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5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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